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寻刺激偷窥女生如厕 受惩处无聊民工丢颜
2008年1月以来,教学3区相继发生多起女学生如厕被偷窥案件。一时间人心惶惶,影响非常恶劣。
案件发生后,公安处领导高度重视。立即组织10余名干警在案件易发时段及地段蹲点守候,查控堵截。功夫不负有心人,经过20余天的艰苦奋战,2008年1月21日15时许,终将偷窥者崔某某现场抓获。
崔某某、男、现年23岁、山东莱阳市人、系烟台市某建筑公司民工。通过讯问,崔某某供认:为了寻求刺激,同时也为了满足自己对异性的好奇心,2007年10月,自己多次在机电学院4层女厕所偷窥女生如厕。一次被人发现后,为逃避处理,竟从4楼跳下,带伤逃走。但他却好了伤疤忘了疼,2008年1月,崔某又故伎重演,先后3次在环境学院实施违法活动。
该案移交公安机关处理。
学生心粗丢手机 干警心细送惊喜
某学院学生赵某,花千余元购买的新手机,却不慎在17路公交车上丢失,非常沮丧郁闷。但想不到的是,仅仅过了1天,赵某丢失的手机便被我公安处治安科细心的干警追回,令其惊喜万分。
2008年2月26日21时许,治安科干警在对外来务工人员进行安全检查时,发现民工萧某某手握1部新手机,面对干警,却神色慌张,非常可疑。经进一步盘问,萧某某却支支吾吾,一会儿说是买的,一会儿说是借的,漏洞百出。鉴于其有违法嫌疑,经验丰富的我干警遂将其带至公安处进行调查询问,并经耐心说服教育,最终使其道出了事实真相。
2008年2月25日19时许,萧某某从北校西门外站点乘坐17路车去南校区找老乡。乘车时,萧某某看见学生赵某的手机从上衣口袋滑出,便趁人不注意,将手机捡起,据为己有。
萧某某拾金不还,私自昧下,属不当得利行为,本应惩处,但鉴于其认错态度较好,能主动退还手机,在报请处领导批准后,遂酌情给予其批评教育处理。
笨窃贼作案露马蹄 狂逃千米累瘫被擒
社会青年矫某某,入室盗窃被发现后仓皇逃窜,我公安处干警果断出击,紧追不舍,结果,窃贼狂逃3千米后,终因力亏腿软而束手就擒。
2008年3月6日凌晨2时许,公安处3名干警在校园内执行巡逻任务。当巡逻至观海路时,发现前方有1人肩扛物品在匆忙行走,非常可疑,立即跟随其后,准备对进行盘问检查。此人见后面有人跟来,惶然抛弃物品,撒腿便跑,3名干警毫不犹豫,随后追赶,最终在校外滨海路将其追瘫在地,当场抓获。
经审查,该犯罪嫌疑人矫某某、男、现年19岁、山东福山区人、初中辍学后就一直游手好闲,不务正业。当日凌晨1时许,矫某某携带螺丝刀、钳子、撬杠等作案工具,潜入校园,撬开某商店窗户,入室盗得香烟8条,现金400余元,涉案价值折合人民币2000余元。
该案移交至当地公安机关处理。
一惯偷在我校落入法网
一个以找人为借口,在光天化日之下专门溜门盗窃的惯偷,近日被我公安处治安科收入法网。
2008年3月28日10时许,学校某公司职工宿舍在房门未锁,室内无人之时,被盗走财物若干。案件发生后,治安科干警立即赶到现场,展开调查。在充分掌握案情之后,干警们遂即采取架网布控,蹲点伏击的侦破手段。并经两天的奋战,终将盗窃分子现场抓获。
经审查,该犯罪嫌疑人刘某、男、现年18岁、山东牟平区人。据交代,自今年2月至今,刘某采用顺手牵羊手段,在我校及莱山区等多个公司的职工宿舍疯狂盗窃作案10余起,盗得现金1000余元,手机2部,MP31个,涉案价值3000余元。
该案移交公安机关处理。
夫妻结伙盗窃单车 未出校园双双落网
2008年4月13日15时许,来我校园内散步的刘某与妻子项某,途径11号学生公寓时,看见楼北侧停放着许多自行车。2人驻足观察了一会儿,发现自行车无人看管,便起了贼心。随后,刘某回家取来螺丝刀、钳子等开锁工具,撬开两辆自行车,两人各骑一辆逃离现场。不料刘某、项某的违法行为恰巧被一名学生发现,该生随即拨打了报警电话。校园110接报后,迅速在4个校门布控,最终在校西门将两人抓获。经讯问,2人对上述违法事实供认不讳。
一时贪心生邪念 盗取存款受惩处
2008年4月30日9时许,某学院自考女生邢某某到我处报案,称交通银行卡失窃,卡内1900元存款被人盗取。
接到报案后,公安处高度重视,立即组织人员积极展开侦破工作。通过大量的现场调查,分析线索,排查疑点,收集证据,我办案干警迅速锁定了作案嫌疑对象刘某。5月4日,我们找到刘某。经审讯,做贼心虚的刘某最终交代了作案过程。
刘某与受害人邢某某系同班同学,2人同住一室。4月25日,刘某与邢某某闲聊时,无意中得知了邢某某的交通银行卡密码,遂起了贪心。4月26日12时20分,刘某下课后回到宿舍,趁宿舍无人之机,从邢某某的枕头下面将交通银行卡盗走,随后来到7餐1层的交通银行自动取款机处,从卡内盗取存款1500元。
该案移交公安机关处理。
罪恶无侥幸 伸手必被捉
4月24日,公安处治安科闻警而动,快速出击,缜密侦查,仅用4个小时,成功告破学生公寓盗窃案1起,查获盗窃分子1名,缴获手机、手表等赃物及赃款若干,为3名受害学生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元,有力打击了盗窃分子的嚣张气焰。
4月24日14时许,某学院学生迟某某到我处报案,称自己午休时,由于麻痹大意,疏于防范,房门没有反插,导致本人价值1400余元的手机、同学王某某价值500余元的手表及同学郭某某100元现金被盗。案件发生后,治安科干警立即赶到现场。经过现场勘查,调查走访,分析判断,迅速锁定了盗窃嫌疑人张某某。
经审查,张某某、男、26岁、山东海阳市人、无业青年。经法制教育,政策攻心,张某某供认: 24日13时40分,乘受害人迟某某熟睡之机,溜门入室,实施盗窃活动。共计盗得手机1部,手表1块,现金100元。罪恶无侥幸,张某某因此受到了法律的惩处。
朝夕相处起贼心 偷窃电脑被处罚
某学院自考女生王某,在利益的驱使下,不顾多年同学友情,伸黑手将她人笔记本电脑据为己有。熟料刚过2天,便被我处干警依法查获。
2008年5月28日9时许,我处接到女学生徐某报案,称价值4000余元的笔记本电脑在宿舍被盗。接到报案后,治安科干警立即赶到现场,展开调查。经过两天的缜密侦察,发现徐某同舍同学王某有重大作案嫌疑。随后办案干警找到王某对其进行讯问,做贼心虚的王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。
据交代,王某由于家庭困难,手头拮据,便萌发了盗窃的念头。5月27日21时许,王某乘宿舍无人之机,将徐某放置于壁柜内的笔记本电脑偷走,藏匿于男朋友处,伺机出售。行不义,必自毙,王某受到法律的惩处。
琐碎小事引发口角 群殴他人受到处罚
某学院学生郑某等5人,在临近毕业即将离校之时,酒后失去理智,以多欺少,群殴他人。事后尽管非常后悔,但为时已晚。
2008年6月4日晚,郑某与同学齐某等5人为庆祝毕业,在三餐喝酒会餐。直至22时,他们才醉意朦胧地离开三餐,准备返回宿舍。途中,郑某在路边小便,不小心碰到了学生刘某,2人话不投机,发生口角。争吵中,郑某等5人对刘某拳打脚踢,致使刘某鼻梁骨骨折,入院治疗8天。经法医鉴定,刘某的伤情属轻伤害。
由于郑某等人的行为已触犯了刑律,公安机关暂扣了他们的毕业证、学位证,现该案仍在进一步处理之中。 |